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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第十六章女人灰尘


看到那块被叠放整齐的猩红,四人的心都提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香槽上的紫竹竿上悬着一滴晶莹的水滴,散发着奇异的芬芳,他们额头上冒出密密的一层汗。

        顺着香槽往前往上看,十几节竹竿串成水道,最后通到一个大花桶。

        花桶有一层小楼那么高,四个人合臂才能勉强把它围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往这个花桶里塞十个人也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孤独的巨物伫立在那儿,投下一大片黑影,形成巨大的压迫窒息感,看到它的人都会不自觉憋一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为首那人眼睛红了,他感觉到他的胞弟被埋在这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抽出腰上的佩刀就往花桶上拼了命地砍,可这花桶只是表面被削了一点皮,多了几道白痕,仍然坚硬地屹立在原处。其他人也纷纷拿出自己的武器在上面砍削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砍红了眼,那些姑娘们被吓到了,缩在角落里,一句话也不敢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滴答……滴答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香槽上的紫竹还在滴着芳香晶莹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撩起帷帽的白纱,向萧欢的颈脖滴了一滴新买的香水,瞬间芳香四起,深吸几口气闻了闻,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香味比刚才的好多了。”萧欢淡淡地说,好像身上被撒五六种香水的男人不是他,他只是旁观者,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是认真地提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她的右手被绑住了,但她的小动作还是一刻不停歇,饶有兴趣地逛着街,一路上嘻嘻哈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萧欢看似盯得很松,林风知道这回她逃跑的机会很渺茫。

        希望是渺茫的,但不一定非要愁容满面,默不作声,是还可以笑,还可以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手上的铁链已经被换成牛皮绳,在街上走的时候,萧欢会把手捏在林风有牛皮绳的手腕上,这样没人会发现他们两个有什么异常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在莲花庵的时候也经常瞒着庵里的人,到附近的小镇里逛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正是草长莺飞,乱花迷人眼的四月天,风暖了,僵了一整个冬天的身子骨醒了过来,总想出去动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喜欢女人们都喜欢的小东西,珠宝首饰,衣服绸缎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总喜欢拉着萧欢在各个小店里坐很久,林风本来看不出什么名堂,但萧欢总能说出点名堂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有两颗红宝石,林风只能依靠本能选出自己喜欢的那一颗,而萧欢总能说出宝石在哪儿产的,有什么故事寓意,应该怎么收藏保养。

        衣服绸缎也是,上面所用的丝,金线,秀法,图案,也能说出一大堆,好几次老板都听得直冒汗,不敢多说,怕自己说错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和他出去,林风一开始听得兴致勃勃,玩到最后都有点头疼,她不喜欢萧欢一次又一次地掉书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回闲逛他的话少了很多,一般都是林风问什么他就说什么,回答得一阵见血,恰到好处,不知道萧欢是因为刚才的事,单单今天不想多说话,还是他一向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在小镇上待得晚了,也不免遇到几个泼皮无赖,这种时候当然是萧欢挺身而出,英雄救美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虽不用出手,但装作惊恐柔弱样也是很辛苦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动手前总喜欢讲道理,一讲就会花不少时间,有时候说得累了,带着几个无赖到酒馆又喝起来聊,交上朋友了,还有一次把一群小混混说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几次英雄救美里,很少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暴力浪漫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不一样,能动手就不动嘴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河道的人群里走着,不少女人瞥向高大的“女人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戴了帷帽还是挡不住她们,萧欢,你得好好想想你的问题。”说手臂环上了他的腰,不住地笑。

        过去他们一直是公子小姐相称,就和无数恋爱中的少年少女一样,隐密密地享受略带距离的亲近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,林风只叫名字——萧欢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她说话的是萧欢,没有公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萧欢的身子顿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的这句话又提到刚才的事情,并不刺耳,当时确实尴尬,他现在只觉得好笑,过去的已经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顿,是因为一只无意中环上腰的手,他不太喜欢林风把这些事当做玩乐。他还不知道手环上去是因为手乐意环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只大手环上林风的腰,突然全身麻麻的,一个跃步,他们跳到一艘彩船上,躲在船蓬里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呼啦啦一群人拿着长棍从河岸边走过,耷拉的眼皮下是刀一样的眼神,她们要在众多的女人当中要找到四个男人,他们砸了香坊,杀了香坊所有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香城三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四个男人穿着黑衣,戴着黑纱帷帽,不过逃跑的人可能有任何样子,他们也可能变成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们是香城唯一穿麻衣不穿纱衣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河岸时,每个女人都会停止嬉闹,直直地看着她们示礼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女人闹哄哄的地方,没有了半点笑声,只有风划麻衣时沙子摩擦般的粗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河岸边麻衣红成一片,红成鲜血的颜色,她们都不再年轻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年前香城是有名的鸡女城,如果生了女儿,那恭喜,家里卖女儿的钱能够让一家人过上一年吃喝不愁的好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家里有一个会做皮肉生意的男人是一件好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卖到外面的女儿还是钱袋子,每年都会往父母家寄一大笔钱,她们不可能嫁出去了,不能成为别人家的女儿。

        女人从生到死都是家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年纪大了,她们就回到香城生孩子,生了女儿就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生孩子不是嫁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刚生出来肉团团的粉女孩儿,她们总是又哭又笑,牙齿咬出血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年前,还是小女孩儿的她们,看着母亲们为了保护自己,随手抄起长棍把男人赶出香城,现在该她们守护她们的女儿们。

        刀一样的眼睛看到了河岸上来来往往的彩船。

        刀的重量好像落到了船上,船的速度好像变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红衣妇人叫停了一艘彩船,所有的彩船都停了下来,除了林风的那一艘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乘坐的那艘船的反应好像比其他船慢一拍,等其他船都停下了,这艘船的船家才开始慌忙停船,最后船停得七扭八歪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这才把视线转到这艘船的船家,看得出来她是个真正的女子,穿衣打扮和香城的少女没有半点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身着暖洋洋的鹅黄轻纱,圆圆的葡萄眼,圆圆的小肉脸,透着一股奶里奶气的稚嫩。

        稚嫩不代表这个少女因年纪小而软弱无能,相反,她有一种知道自己稚嫩所以低到地底的踏实认真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会停船,但是双手磨出血泡也要强行用蹩脚的方式把船停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还看到她的右手上厚茧的分布,这个少女年纪比林风小一点,耍剑已经耍了很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剑是君子之剑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很少看到女人耍剑,有剑在手的时候那些女人都很英气,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。她更是没看过这样肉圆圆的少女耍剑,想看看她拔剑时是什么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萧欢腰上别的就是剑,林风对剑并不陌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在莲花庵求干爹教本事时,林风一开始最想学的就是剑,结果干爹说林风看着像小土匪,只能学武学招式,学不了剑本身带有的君子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强行学剑,就是五大三粗的土匪学绣花针,难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说,比起学剑,小风更适合学大刀,她身上总有一种蛮横无理的压迫感,就像大刀一样,横扫过去,无一幸免。这样学起来才不别扭,才对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林风要是生个男人的身板就好了,学到学到三十岁,筋骨都长齐长壮实了,定能使一手横扫千军的刀法。

        莲花庵的干娘们虽然不反对林风学武功,可要是让林风练武练出一身腱子肉,那可是万万不能的,想想都可怕得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大刀变成了小刀,小刀耍够了,就变成了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后来是通过萧欢了解剑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是用剑的人都会知道,护国候世子贺钰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管是朝堂的,他国的,还是江湖上的人,都会找机会看他用剑,每每都是一群人围着看,好不热闹。

        去年红叶飘零,黄草残败的时候,在莲花庵后山的崖边,贺钰唯一一次只为一个人舞剑。

        听他说要舞剑,林风当时想着剑不用来杀人,用来舞,搞那些花里胡哨的没用东西,肯定是个绣花枕头,随便看看,最后说几句好话就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从贺钰拿起剑的那一刻,林风就看入了迷。最后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船停稳了,一切静观其变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的心跳得很厉害,就算她自己是个男人心跳得也没这么快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时候太过关心一个人,心就没那么自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以前,就算剑指着她的眼睛,她也能睡着。

        船突然下沉了,一抖,是一个人跳到船上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对着萧欢亲了上去,把身上的衣服都扯乱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绝世高手对付林风,她不会害怕,一伙人高手对付她,她也不会害怕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脚步声知道,跳上船的人根本不会武功,更不用谈什么绝世高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林风,这本是灰尘一样的人,她现在害怕的是这个人背后千千万万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无数灰尘倾覆,没人能逃过一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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