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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第9章


秘书很快就回来了,带着杂志以及零钱,麦克斯珍而重之地将零钱放进钱包里,然后颇为不屑地拿起杂志,“那篇文章的名字叫、叫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《血冠冕》。”一名股东提醒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是的,《血冠冕》,让我看看它写了什么,能让特雷文那个老古董一反常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麦克斯漫不经心地撕开塑封,找到目录,找寻《血冠冕》所在的页码。

        股东们围了上去,他们也想知道《血冠冕》的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找到了,就在这里!麦克斯激动地扬起鼻孔,“特雷文,准备好被钉在耻辱柱上吧!”股东们振奋地伸长了脖子,使劲往书页上凑。

        秘书没挤进去,他站在人群外围,望着这些兴致勃勃、眼高于顶的人,心道,他们马上要喷毒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秒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十秒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半分钟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秘书预想中的情况始终没有发生,这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    秘书的嘴巴变成了“o”形,因为他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这些人脸上的轻蔑没了,取而代之的是兴奋、是震撼、是看到好东西时的贪婪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给了他一个错觉,好像他们看的不是《血冠冕》,而是顶级的“鸽血红”红宝石!

        如果麦克斯和股东们知道他在想什么,定会不忿地反驳,在《血冠冕》面前,鸽血红算什么!

        麦克斯从来没看过如此意趣盎然、才藻富赡的奇幻作品,他再也不会嘲笑特雷文了,因为如果收到《血冠冕》的人是他,他做得绝对比特雷文还夸张!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说,为什么这么优秀的作品没投到他们杂志社呢?麦克斯惋惜不已,同时悄悄握紧了杂志。

        《血冠冕》太出众了,他产生了独享的心思,股东们亦然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三秒不到的时间,会议室乱成了一锅粥,秘书震惊地看到麦克斯和众位股东因一本杂志乱作一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我的。”麦克斯把杂志护在怀里,一副护犊子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那么小气,麦克斯,我看完《血冠冕》就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以为我会信?你上个月顺走了我一枝签字笔,到现在还没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看完就还你,求求你让我看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往后边去,明明是我先挤过来的。”这一位股东话还没说完,后一位就把他挤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麦克斯,我们可是老朋友——哪个混蛋把我假发掀下来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给我往后靠,论朋友,你还不够格,我和麦克斯才是老朋友,麦克斯,我亲爱的老朋友,把杂志给我吧——哎呀,我的脚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也上后边去吧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谁也想不到,平日里衣冠楚楚、恨不得用下巴看人的一群人因为杂志上的一篇小说搞得灰头土脸。

        秘书都看呆了,就在他考虑要不要去帮麦克斯一把时,一件黑色的物体突然丢到他怀中。

        秘书拿着黑色物体,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,把眼睛眨了又眨,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花眼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还愣着干什么?!”麦克斯的焦急的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秘书吓了一跳连忙举起钱包,欲哭无泪地道,“boss,你的钱包被人丢在我这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身为一个吝啬鬼,麦克斯对钱包的态度比对亲人还亲,除了他本人,别人根本不敢碰这钱包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这钱包竟然跑他手里了,秘书伤感地想,他离被炒鱿鱼不远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把你那天塌下来的表情收回去,”麦克斯头上青筋隆起,“那是我故意丢过去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故意丢过来的,“我没听错吧?!”秘书开始怀疑人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没听错,”麦克斯在股东们的包围中,扯着嗓子大喊,“你赶紧拿着我的钱包再去买几本《科幻与奇幻》,记住,不要怕花钱,要多买,让这些家伙人手一本,别来抢我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我马上去!”钱包竟然是麦克斯专门丢过来去买杂志的,秘书对《血冠冕》的精彩程度有了新的认知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太阳升到红橡树顶上,金灿灿的阳光在树梢上跳跃,暑气缓缓从大地中散发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z杂志社几个街区以外的地方,布莱斯结束锻炼准备回家,回去的途中,他走到一家报刊亭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这家报刊亭的老主顾了,满头白发的老板看到他的身影,笑容和蔼地和他打招呼,“嗨,布莱斯,这次怎么就你一个人出来锻炼,雷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雷是布莱斯的父亲,往常,父子二人会一起出来锻炼,这次老板没看到雷,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耸耸肩,回答老板的疑问,“他快被难缠的剧本搞疯了,已经没有锻炼的兴致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板的白色胡子随着话语微微颤动,“可怜的雷,他现在压力一定很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对此相当认同,他父亲是好莱坞知名编剧,近几年最出名的悬疑电影剧本就出自他之手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由于那部电影在商业上太过成功,制作公司很快就推出了第二部,可惜的是,第二部票房成绩不佳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挽回颓势,制作公司打算推出第三部,剧本仍由他父亲来写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部的剧本已经是他父亲绞尽脑汁、煞费苦心的结果了,第三部的剧本彻底让他父亲陷入困境,修改了好几次都不满意,布莱斯对此也爱莫能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希望雷能早日摆脱困境。”老板献上祝福,布莱斯一边说他会的,一边在众多的杂志间巡视,“我好像没看到《科幻与奇幻》,它还没出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不不,”老板低头翻找,“它昨天就出刊了,你没看到是因为它这次的销量非常好,不到一天基本上就卖光了……唔,找到了,这一本是我特地为你留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板把最后一本《科幻与奇幻》交给布莱斯,布莱斯难掩惊讶地接过,不到一天就卖完了?

        《科幻与奇幻》他买了快二十年了,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老板的电话响了,老板背过身去接电话,等他接完电话已经是十分钟后了,他转头一看,布莱斯竟还站在原地,“布莱斯……布莱斯……布莱斯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?”老板一连喊了好几次,布莱斯才从杂志中抬起头来,然后,老板看到了一个红光满面、像喝了酒一样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精神振奋地捧着杂志,感谢老板替他留了最后一本,“我在上面找到了一篇名叫《血冠冕》的小说,它是我今年、不,这是自我出生以来看过的最好的奇幻小说!”

        y,布莱斯把作者名字念了好几遍,心想这定然是一位了不起的天才作家,他一定要想办法结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天晚上,布莱斯的书迷们发现布莱斯在社交平台上更新了,布莱斯平日里很少玩社交网络,这次更新令书迷们既兴奋又惊讶。

        让我瞅瞅他发了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等书迷们看完布莱斯发的内容后,惊讶更多了,不止粉丝,凡是稍微了解布莱斯的网友都很震惊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布莱斯?那个眼高于顶、恃才傲物、不把所有人看在眼里的布莱斯?

        这和我印象中的不一样啊,他不会是被盗号了吧?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在社交平台上疯狂安利《血冠冕》和y的行为,让不少人怀疑觉得自己的起床方式是不是不对?

        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,布莱斯又连发数条,加起来的数量都赶上他过去三年的总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每一条,他都在极力安利、夸赞《血冠冕》和它的作者,不仅是布莱斯,评论区也陆陆续续冒出了许多称赞《血冠冕》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众人这下是真好奇了,《血冠冕》到底是何方神圣,能把这些人迷成这样,于是有越来越来的人因为《血冠冕》去买《科幻与奇幻》杂志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买来一看,他们发现布莱斯没有夸张,《血冠冕》配得上所有的赞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时间,《血冠冕》的口碑越来越好哦,在滚雪球般的口碑积累下,《科幻与奇幻》杂志的销量像火箭一样,蹭蹭往上涨,书店、书刊亭纷纷脱销,供应不求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赶紧让人去加印,结果加印的杂志不到一天又被抢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可怎么办?当然是再加印了,这期杂志前前后后一共加印了好几次,把麦克斯看得眼都红了,为什么这等好事没落到他身上!

        《血冠冕》大获成功的好消息,埃弗哈特自然不会忘记告诉沈知晏,沈知晏平淡的回复让他打从心底佩服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邮件往来了一段时间后,埃弗哈特期期艾艾地问沈知晏布莱斯想要他的联系方式,他能不能给?

        知道布莱斯也是个作家后,沈知晏没怎么考虑就同意了,他不排斥同行间的交流。

        《血冠冕》在国外的风评一路走高,杂志的中译本在国内发行后,它在国内的风评同样是一路高涨,就连《松涛之书》的风头都被压下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先前那些极力夸赞《松涛之书》的人,看完《血冠冕》后纷纷反水,一口一个《血冠冕》牛逼,y神了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y神是国外书迷对沈知晏的尊称,国内的书迷也采取了这一叫法。

        被抢了风头的孟思安尤为不服气,他问文豪系统,“这个叫y的人从是哪里冒出来的?我印象里前世没这个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豪系统也不知道,它以蝴蝶效应为由将问题敷衍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孟思安也没再问,他看着众人对《血冠冕》、对y的褒扬,像啃了一个青涩的桃子,要多酸有多酸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咬了咬牙,对文豪系统道,“只能你能给我一本比《血冠冕》还厉害的奇幻小说,你想要多少寿命都行,我绝不讨价还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个极为诱人的条件,孟思安以为系统会立刻答应,结果系统像死机了一样,迟迟不出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系统,你说句话啊!”孟思安催它,文豪系统机械地道,“我的数据库里没有比它更好的作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没有?孟思安顿觉天旋地转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颤巍巍地拿起《科幻与奇幻》杂志的中译本,喃喃道,“怎么会没有?”

        没有,就意味着《血冠冕》是奇幻领域最优秀的存在,爱慕虚荣的孟思安难以接受这个事实。

        叩叩叩

        敲门声响起,是郑子骞,他是来叫孟思安吃饭的,孟思安缓缓垂下眼皮,“我没胃口,网上许多人都在说《血冠冕》写得比《松涛之书》好,我哪里还有心情吃饭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听那群人胡说,”郑子骞安慰他,“他们向来爱崇洋媚外,那什么冠冕充其量就是一部三流作品,就是占了国外来的便宜才被吹上天,你写得肯定比它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子骞想讨孟思安开心,拿过杂志翻开,“不信你看着,我一眼扫过去就能给它挑出十个毛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子骞看完后,孟思安希冀地看着他,“怎么样,找出来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呃……”郑子骞喉咙滚动了一番后,沉默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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