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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第5章


孟思安曾撒谎说他是为了替生病的母亲攒手术费,才去做了原主叶云清的代笔,实际上,现实比谎言荒唐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晏查到孟思安的生父生母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,没了父母的孟思安一下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,好心的邻居夫妇不忍心看他流落街头,于是把他收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多年来,这对夫妇一直将孟思安视如己出,把他当亲生孩子对待,他们供养他读完大学,还想法设法替他找到了一份安稳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孟思安不知恩图报也就罢了,还因为一个男人与他们断绝关系,没了往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笑的是,那个导致孟思安与养父母决裂的男人正是他的渣男前男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,孟思安一心一意要与那个男人在一起,他的养父母不同意,丰富的人生阅历告诉他们,那个男人不是个好东西,孟思安和他在一起势必要受到伤害,走不远。

        孟思安不听,他固执地以为他们就是嫌弃他,嫌弃他找了男人做对象,给他们丢脸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思安的猜忌让他的养父母伤心不已,他们从来没有那样想过,不过虽然难过,夫妇两人还是强打起精神,一遍又一遍地劝孟思安与男人分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毕竟是他们亲手养大的孩子,他们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往火坑里跳。

        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孟思安什么都听不进去,在他看来,他们就是他幸福路上的拦路虎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在他们又一次进行劝阻的时候,孟思安冷酷无情地宣布他要与他们断绝关系,此生不再往来!

        他拿出早就收拾好的行李箱打算离开,夫妇二人慌张地劝阻。孟思安毫不听劝,还把养母推倒在楼梯间的台阶上,然后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知道养母被自己推得小臂骨折了,孟思安也没有丝毫悔过之心,他的一颗心全都放在了男友身上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吃尽苦头、重生后,孟思安也没想着去找养父母道歉、认错,反而还自私地编出了一个为救母亲不惜做代笔的谎言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这样一个狼心狗肺,为了狗男人连养母都伤害的人,竟然还能脸不红、心不跳给自己塑造孝子形象,沈知晏觉得骂他是畜生,都侮辱了畜生这个词!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晏冷笑着孟思安说谎的证据存到电脑文件夹中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孟思安的外,沈知晏还找到了郑子骞收买许茂、媒体的证据,他把这些证据一并保存到文件夹中,日后,他会让它们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!

        保存好证据,沈知晏注意到邮件箱中收到一份新邮件,眼睛扫过去一看,是埃弗哈特发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晏微微挑眉,现在a国那边应该是凌晨,到底有什么事能让埃弗哈特凌晨发邮件给他?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晏很好奇,点开一看,笑了,“原来是来催更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在邮件中以极尽卑微的姿态,小心翼翼地提醒他不要忘记写《血冠冕》的后续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晏托着下巴心想,是该写了,早写早完事,他打开文档,灵感倾注而下,通过指尖化作无数文字,填满一张又一张空白页面。

        a国

        得到沈知晏正在写的答复,埃弗哈特兴奋得想从床上爬起来开香槟庆祝,不过考虑到明天还有工作,他只能遗憾地打消了这一念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现实中庆祝不了,那就让他在梦里好好庆祝一番吧,抱着这个想法,埃弗哈特很快进入梦乡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一达到杂志社,埃弗哈特就去了副主编办公室询问《血冠冕》的审核情况,副主编告诉他,他已经审核完了,现在稿件正在特雷文的办公桌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激动得溢于言表,特雷文是他们科幻与奇幻杂志社的主编,工作之一就是负责稿件的终审,一旦通过终审,就意味着稿件可以刊登在杂志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《血冠冕》质量出众、仅凭单词片语就能吸引人,埃弗哈特对它非常有信心,觉得它没道理通不过特雷文的终审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副主编办公室出来后,埃弗哈特每时每刻都在等《血冠冕》通过终审的好消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几天过去了,仍然毫无动静。

        眼瞅着再过几天就是杂志出刊的日期了,埃弗哈特坐不住了,直奔主编特雷文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是一位面容严肃、性情古板的老人,他在科幻与奇幻杂志社工作了几十年,职务、资历、经验远超其他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员工们在他面前本能地会露出拘谨的一面,埃弗哈特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一脸焦灼、欲言又止的埃弗哈特,特雷文开门见山,“你一定事要说,是不是,埃弗哈特?”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点头称是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放下钢笔,双手交握置于桌面,做出倾听的姿态,“那么,请说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、我……”埃弗哈特舔了舔唇,放慢语速,努力让自己听起来不那么紧张,“我是为《血冠冕》而来的,我一直没有听到它通过终审的消息,情急之下,我就想来向你询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目光中闪过了然,沉吟了一瞬道,“我还没看你口中的《血冠冕》,但我相信它是一部好作品,因为我曾不止一次地听你向同事夸赞它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在撒谎。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皱眉,虽然特雷文表面上说《血冠冕》是好作品,但埃弗哈特早就从他不以为然的神情中窥到了他的真实想法,特雷文明显是在心口不一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的表情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,埃弗哈特的表情同样也出卖了他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看着埃弗哈特极为不认同的神色,叹气道,“好吧,说实话,我对你对《血冠冕》的夸赞持怀疑态度,我觉得你……严重夸大了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没有夸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靠着办公椅椅背,用严肃的语气道,“有好几次,我听到你用完美形容《血冠冕》,我也听到你说它的作者是个c国人,而且还只有22岁,想想吧,一个年轻人用非母语写了一部称得上完美的作品,这不是夸大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到底,特雷文还是信不过沈知晏的能力,信不过他能写出优秀的作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深吸一口气,为其据理力争,“眼见为实耳听为虚,你为什么不亲眼看一看《血冠冕》?我到底有没有在夸大,你一看便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会看,但不是现在,我会3号以后再看。”特雷文说。

        《科幻与奇幻》杂志是半月刊,一个月发行两次,发行日期一个是3号,一个是18号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是30号,距离杂志发行没几天了,特雷文说3号以后再看意味着即使《血冠冕》能刊登在《科幻与奇幻》杂志上,也是半个多月后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与沈知晏尽快发表的要求正好犯冲突。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,他把沈知晏的要求一五一十地道出,特雷文听得直皱眉,“哼,一个狂妄自大、不讨喜的家伙,竟然提出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要求?他以为他是谁?布莱斯?!”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眼皮一跳,连布莱斯都搬出来了,特雷文对沈知晏的印象真的可以说是跌到谷底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是a国近几年最出名的科幻作家,他出生在一个演艺世家,母亲、姐姐都是演员,父亲则是知名编剧,众人以为他要么会当演员,要么会当编剧,结果大学毕业后,他跑去写小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实证明,这是一个极为明智的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凭借着高超的天赋,布莱斯很快就崭露头角,一跃成为a国最知名的天才作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与他的天才之名同样出名的,是他傲慢的性格。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斯恃才傲物,几乎没人能入他的眼,这是一种及其令人讨厌的行为,但他的实力放在那里,众人不得不服,人家可是天才,看不起其他人也不是不能理解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不论布莱斯有什么要求,杂志社和出版社都会努力满足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此时的沈知晏在特雷文眼中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存在,他还没有取得像布莱斯一样的成就,就开始提要求了,特雷文直接把他划到不知天高地厚的行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埃弗哈特,他不可能满足沈知晏的要求,他还说,“如果他执意3号就要发表,你可以给他发邮件,让他赶快投别的杂志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恳求他读完《血冠冕》后再做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:“我说过,即使要看,也是3号以后的事,你要知道,一星期前我就把要刊登的稿件定下来了,现在排版都已经做好就等着印刷了,我不可能为了某篇稿件再去更改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失望如连绵的雨水尽数浇在埃弗哈特身上,特雷文毫不退让的态度令他心生绝望。

        临出办公室前,埃弗哈特回头看了一眼,他看到特雷文拿起黑色的钢笔准备办公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记得生产这个牌子的钢的厂商许多年前就已经倒闭了,但特雷文仍执拗地只用这个牌子的钢笔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它并不是那么好用,特雷文之所以常年使用,与其说是为了舒适度,不如说是成习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是个古板、守旧的人,一旦他做出决定、一旦他形成习惯就不会再改变,比如他用了多年的钢笔,比如几十年来没变过的办公室布局,比如提前定稿后,就绝不再改动这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埃弗哈特感到了深深的无力。

        30号眨眼过去了,31号也悄然而逝,今天是1号,埃弗哈特盯着日历,烦闷地将头发扒拉成了鸟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两天,他什么方法都用了,特雷文始终不松口,今天下午,杂志社就要把定稿发给印刷厂,让他们印刷出来,眼看事情就要成定局,埃弗哈特快绝望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事情真的毫无转机了?

        不行,想起大洋彼岸不知面目的青年,埃弗哈特决定再努力一把,他鼓起勇气、端着一张严肃的俊脸再次走进特雷文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,他仍旧没有成功,下午,他绝望地看着同事把定稿发给印刷厂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局已定,埃弗哈特双眼无神地瘫在办公椅上,连到下班时间了都没注意到,还是同事约翰几次提醒才知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提醒,我马上下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离开前,埃弗哈特不甘地看了一眼特雷文紧闭的办公室大门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特雷文习惯下班后再在办公室里待半小时之后再走,今天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29分时,他开始收拾公文包,30分,他准时打开办公室的门准备回家。

        刚要踏出脚步时,他发现门前有东西,好像是打印好的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谁掉的?带着好奇心,特雷文捡起来一看,只见稿子第一页上只有几个单词,是埃弗哈特经常提到的书名。

        简而言之,这是《血冠冕》的打印稿,特雷文可以肯定,这一定是埃弗哈特故意打印出来放在他门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握着稿子,特雷文考虑了一瞬,最终把它放进了公文包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正杂志定稿已经送到印刷厂了,他不可能再更改,今天晚上看看《血冠冕》也无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要找出证据告诉埃弗哈特,《血冠冕》并没有他夸得那般优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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