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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第三章林风


只见黑雾离店小二一臂距离的时候竟合成一股黑线,最后全部贴到他的腰带中央的铁环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店小二本应该全身都刺入细如藕丝的黑丝,倒地,脸毒成黑灰色,看着就像是一个人发霉长毛。

        拆下腰带,腰带正中央的圆铁上的黑丝摊成一块黑色的饼,仔细看了看这黑饼,店小二发出赞叹的“啧啧”声,“逍遥仙的黑藕丝果然名不虚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子好眼力,老娘确实是从一个叫逍遥仙的老汉那儿骗过来的,这玩意儿本来挺好用的,也不知怎么到你这儿就变成一贪黑饼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逍遥仙,锦衣卫赏金猎人榜第一名,二十岁以黑藕丝出名,闯荡江湖五十年,这三年渐渐没了他的踪迹,人人都以为他年纪到了,老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死了都是一个骗子,老死便宜他了。”黑衣人一张白脸气得皱纹都挤到一起,脸上干掉的白分不断掉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没死。”店小二盯着黑衣人的眼睛,斩钉截铁地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死?”黑衣人苦笑一声,“他没死还能找他算账不成,就当他是个死人吧,老娘也消停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逍遥仙三年前找到了神医妙回春,用了毕生积蓄要了一堆药丸,吃了之后他便成了一个女人,只不过最近药丸应该用完了,而他手上已没有那么多积蓄。”店小二看着手上的腰带,好像和黑衣人又聊上天了,说一些江湖上的趣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哟哟,男人变女人,怪恶心的,”黑衣人用手绢捂住嘴巴,又盈盈地笑起来,“小子知道的乱七八糟的事还真不少,是那个妙回春说的吗?你抓住了他什么把柄,竟让他跟你说这些事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恶心吗?”店小二坚定地看向黑衣人,“男人变女人,他挺有勇气的,我佩服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佩服?有什么好佩服的,他就是个阴阳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真觉得他恶心?觉得他是个阴阳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句话好似审判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沉默不语,眼圈有些发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小子怎么也跟鹰连天那个小贱人一样,净说些废话,实话告诉你吧,这生辰礼老娘拿不到,你也别想拿到,这东西锦衣卫的人要定了,这才让老娘做这件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店小二淡漠的表情,随后又道:“小子,心疼心疼你姐,收到委托后,整整一个月忙这件事,没睡过一个安生觉,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店小二仍没有任何情绪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可怜的事,她从不会急切嘘寒问暖地问候,听到可恨的事,她也不只会咬牙切齿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情发生了,那就是发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碰到可怜人,想救,就去救。

        碰到可恨人,想杀,就去杀。

        是救,是杀,都要看心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件事就不用你操心了,今天想怎么睡都可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冷笑着,但他的头上就在这一瞬间已经泌出豆大的汗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是云淡风轻的一句话,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拳头大的瓷瓶放到桌上,“帮了妙回春一个忙,这是他送给我的,我没什么用,要是看到逍遥仙就给他吧。对了,那蓝水缎是集彩阁定制的,我就知道这些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以为会有一场恶战,现在却白得一件他最想得到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眼泪冲淡了脸上的粉,留下两条泪痕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话说得不客气,但是黑衣人知道要拿到那个瓷瓶里的药不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小子小心锦衣卫,他们好像派了不得了的人物找生辰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什么好听的客套话,却是最有用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黑藕丝挺好玩的。”店小二玩味的眼神看着黑衣人,他的意思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黑衣人以为自己听错了,后来回味过来,眼睛瞪得老大看着店小二。

        江湖上的人从不会要他人成名的武器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样的武器往往是保命的家伙,要了等于要别人的命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一个人有了别人的武器,多半是他杀了拥有武器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店小二不只是随便问问而已,他是真的想要黑藕丝。

        弄那么一大瓶药不容易,他不信奉江湖道义,他只知道他从不占人便宜,也从不吃亏。

        用一瓶药换生辰礼还差不多,可现在只知道生辰礼的藏身地,总得要点东西抵一下差价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瞪着眼睛,想了很久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把金簪丢给店小二,“这个就给你小子防身了,你是知道黑藕丝的秘密所以轻易防住了,只要你不说,就算是锦衣卫找到的高手也得忌惮几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将自己的成名武器交出,多半是要退隐江湖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抓住了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店小二随即将金簪塞进袖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小子挺有意思。”黑衣人随即把药瓶塞进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面凉了不好吃。”店小二把面推到黑衣人面前,自己下的面总希望别人吃完,况且这个面不难吃,而且这个人也付了钱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坐下来,重新把头发挽好,“你刚才叫姐挺好听的,不过以后还是叫我‘逍遥仙’吧,已经三年没听到旁人叫这个名字了,怪想念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交出了黑藕丝,提前反而轻松了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逍遥仙,这面还不错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还不错,但比皇都满江楼的味道差一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逍遥仙笑了,店小二瘪着嘴。

        吃饱了就要重新出发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了小酒馆,月亮在南方挂着,枯枝闪着刀锋般的银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逍遥仙整理完自己的马鞍,把随身携带的包袱扔给店小二,“在里面找一身桃红缎子的衣服穿上,你这身青布衣看着怪寒酸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穿得舒服就好,管什么寒酸不寒酸的。”接过包袱又扔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衣服也怪难看的。”店小二笑着看着逍遥仙,透出三分邪气,三分孩子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刚才说面不如满江楼的仇报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逍遥仙笑着道:“你还挺小心眼,小子,你用的是哪匹马?我这儿还有一副好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马棚里有四五匹马,可惜已经没了主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荒郊野岭的,它们在这儿被栓个十天半个月也是有可能的,一开始它们可以享受几天不用奔波的好日子,后面难免变成皮包骨头苟延残喘,睁着含泪的大眼睛奇怪主人为什么还没有回来,最后看着山中饿狼用尖牙撕开它们的腿。

        从酒馆后厨草堆里走出一个东西,在黑暗中逍遥仙只能看到一对白眼珠子悬在半空中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走近了才看清楚,店小二的坐骑竟然是一头全黑的毛驴,逍遥仙忍不住掩面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本事挺大,可是这穿衣服,找坐骑的本实在是不行,快快快,把这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的灶神扔了,马棚里随便一匹马都比这个毛驴强,闯荡江湖的,谁没有一匹好马?”

        黑毛驴像是听懂了一样,打了一个大喷嚏,唾沫星子像下雨一样往逍遥仙那儿飞,逍遥仙连忙飞出去老远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去,脏东西,看来还有点灵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又飞上马背,用手绢擦了擦脸,拽缰绳,“我要去皇都找老朋友喝酒了,要是有事找我就去满江楼旁边的同福客栈,当然,没事的话你也可以找我喝酒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了,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号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名号,都叫我林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名字?你小子还真是不守规矩,闯荡江湖的哪还没有个名号的”,顿了顿又道:“不过林风这个名字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逍遥仙在江湖几十年,大大小小的人物认识不少,还从没有听过林风这个人,看来林风是闯荡江湖的时间不算久,心中不免担心她能不能拿到生辰礼,毕竟混江湖不仅仅拼的是武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从来不守什么规矩,太麻烦。”边说边摸自己的黑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最后忍不住多看林风几眼,还是不明白林风是怎么把怀里的佛珠弄断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只有林风看到,在逍遥仙拿出佛珠的一瞬间,有几片枯叶像风一样飞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是一个谜,最好不要做她的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有个人不信邪,偏要做她的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一想起那个人就心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去的地方是绿林山,千万小心,咱们后会有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后会有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马叫嚣,尘飞扬。

        离别就是这么快,江湖之大,这也许就是最后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连半个月过去了,已经到了绿林山山脚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半个月难得的安静,林风睡了不少好觉。

        鸡已经叫了第三遍,听到鸡叫的人知道过不了多久就会天亮。

        蓝的黎明将黑的稻田包裹,黄叶上的秋露闪着青色的星光。

        田埂狭窄,杂草湿凉,五匹马列成一条,由一头驴领着,在田间慢悠悠地往前走,时不时吃几口稻田成熟的麦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催促这几匹过分悠哉的畜生,只因它们现在的主人抱在驴背上已经睡了一个时辰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遇上了贼人,林风本可以再睡一个时辰,等到醒的时候,小黑已经把她送到绿林山山脚的黄家村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村子,找一户农家,吃饱喝足后,才有精力办接下来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生辰礼到底藏在哪儿?鹰连天的大徒弟洪飞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师父?她总觉的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猪仔,要活命,拿出血汗钱。”这句话好像是从地底传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本来睡得好好的,被这突然的童声吓了一个激灵,忙吸了吸嘴边的口水,使劲睁开眼睛,却发现眼前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当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的时候,突然从旁边的稻草堆里跳出来一个大汉,这个大汉伸手从驴肚子地下揪出一个小孩儿来,厉声呵到:“站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二十个字如断线的珠串一样溜下来,迷糊不清,但是是人都听得懂这二十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个满嘴络腮胡子,长得黝黑凶恶的汉子,泥土色的麻布衣上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补丁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完这句老话,他才露出满意的笑。这才是专业人该说的专业话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这一大人一小孩的农民样子,林风明白了他们就是干爹们说的村里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辛辛苦苦种稻钱刚刚能满足温饱,家里出点什么事情,就吃不上饭,他们要不松下裤腰带往村口老枯树上扔,一脖子吊死,要么就说“此树是我栽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这儿只有一锭银子和三十八文钱,还有身后的几头坐骑”,说完从怀里拿出逍遥仙赏给店小二的银子,“我把钱都给你们,请我吃个馒头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她想吃馒头,她就可以什么都不要,就为一顿早饭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她本可以一分不花吃到一顿丰盛的早饭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人笑话她,说她是疯子,管他呢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当别人看到她真把一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,又笑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那个人还笑得出来,不仅笑得出来,而且会和她一起吃馒头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林风说她只有一锭银子和三十八文钱,那么她浑身上下就一定只有一锭银子和三十八文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该说谎的时候没人看出她在说谎,但不想说谎的时候她又比谁都坦诚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不止这点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所有的银子都给了酒馆的老爹爹,做店小二的一晚上,忙里忙外,本来应该挣一百零九文,但是七十一文怎么也要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还不至于找死人要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林风这样说,汉子的嘴一张一合,不知道该说什么,他从来没遇到这样的猪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预想的是,猪仔要是听话,就把钱抢了,把人绑起来当做和儿子进帮派的敲门砖,要是不听话,就用藏在草里的铁耙对付这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汉子没有钱,但是他更想当土匪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风知道他没有钱,但还不知道这个人的远大志向,也不知道那个人也在绿林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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